阅读历史 |

分卷阅读149(2 / 2)

加入书签

第二天是被钟声吵醒的,卫文康迅速把考棚收拾好,确认考卷籍贯姓名这些基本信息无误后,就等着官差来收卷。这会儿是最轻松的时候,大家免不了东张西望一番,这才发现,才过了一日,好些人就已经看得出疲乏来了,有些熬夜太久的,眼底里都是青黑。

卫文康这样的好气色自然也维持不了多久。第二日的考卷发下来,卫文康就蹙紧了眉头。今日考的是公文和判例,公文好说,都是基本的。关键是判例,本身案子也不复杂,不过是一个豪强恶霸强抢民女,民女不堪受辱自尽,他的未婚夫为了给她伸冤,利用恶霸家中的婢女将其杀害。

恶霸死有余辜,但应由官府审判,“私伤杀者,皆徙于边。”未婚夫以暴制暴虽说情有可原,还是违反了律法,最少也该判个流放之刑。问题在于对方是个颇有才气的举人,若是严格按照买凶杀人来判,不说别的,起码功名是保不住了。

若是考虑本案具体情节,也不是不能从轻发落,前朝就有一部《轻侮法》,论证了复仇的合理性。“忠臣孝子所以不能已,以恩义不可夺也。”本朝开国皇帝就是个草莽出身、靠着兵权夺天下的大老粗,不想在这些琐事上多浪费精神,大体承继了前朝的律法。也就是说,《轻侮法》目前是没有被废除的。

同时存在两种解释,律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,也让官员审判时多了操作空间。卫文康是看过几起这样的案件的,判罚结果差别很大,很大程度上就是看官员自身的认识和偏好。

说回案件本身,从考题的遣词造句来说,出题人对这个未婚夫应当是颇为同情的,也就是说,出题人倾向于轻判。

那么问题就来了,应该迎合出题人的喜好吗?依照科考惯例,出题的一般都是本案的主考官,最后阅卷的决定权也在于他。可院试阅卷时把主考官替换下来的例子也不少,卫文康看完判例题,就觉得这回主考官很可能被替换。

原因无他,这个案子被放到院试来考,本身就是政治斗争的结果。试想,一个举人,杀了欺辱自己未婚妻的恶霸,一般都不会闹到官府那里去。凭着举人老爷的身份,若是案件无疑,那众人都得说一句举人老爷是个有血性的,那恶霸活该。毕竟,举人都已经可以被看作官身了,欺辱官眷,本就罪加一等。

怪的是这个案子不仅闹到了官府,还闹到了审判的官员和出题人都颇为怜悯的情况下,恶霸家人还是死咬着不放,要求严惩。是谁给了他们底气?卫文康猜,恶霸本就身份不凡。审判官和出题人都想利用院试的舆论契机,来帮这举人脱身呢。

想明白了其中关窍,卫文康只想骂一句,出题人对这个未婚夫是真的好,对他们这些考生是真的狠。这题让考生怎么答,说什么都会得罪人。

思考良久,卫文康终于下笔。“子得为父报仇,臣子之于君父,其义一也。忠臣孝子所以不能已,以恩义不可夺也。然,今托义者得减,妄杀者有差,使执宪之吏得设巧诈,非所以导在丑不争之义……”

既然不好下定论,那就摆事实讲道理,至于结果如何,就让他们自己根据情节去判吧。

因为此题实在是不好下手,卫文康反反复复打了几次草稿才敢往试卷上誊抄,耽误了许多时间。天黑的时候,他还剩许多没写,也只能点灯夜战了。

外面的柳天骄这会儿倒是跟唐睿玩得挺高兴的。话说每日里对着唐睿那张眨着大眼睛软萌软萌的小脸儿,铁石心肠的王夫子也受不住,在他再三保证不出去惹事,回安泰后一定潜心学习后,王夫子最后两天给他解了禁,由着唐睿在下人的带领下出去玩。

好不容易得了自由,唐睿第一个就想到了柳天骄。这个弟媳妇儿能处啊,说话中听,做饭好吃,关键是颇为懂事,很是能够体贴他的难处,不像别的大人一样唧唧歪歪的,是结伴游玩的好搭子。于是,一从秦家别苑出来,唐睿就到汤原客栈找了柳天骄,说是带着他一起出去玩。

柳天骄一个人待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